第7號牢房的故事,正在真實上演。

 

  大眾投票表決一個表決一個人的生死,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世界裡,聽起來很荒謬對吧?但很遺憾,這樣荒謬的事正在這個社會上演著。

 

  當你宣稱,表達反對是你的自由,我同意。但當你反對的,是他人的自由,是他人的基本人權,那我必須說這種自由不叫自由,只是挾著自由意志的大旗,實行霸凌與欺壓的惡行。甚至我會很不客氣的說,這種意見本身就不該被尊重,你們自以為是的正義,是將劍尖指向一群從未犯過法,從未傷害過誰,僅僅只是性向與其他人不同的人。他們不是窮凶惡極的死刑犯,不是殺人如麻的獨裁者,他們和你我一樣,只是希望能被尊重,只是希望能不被異樣眼光看待的普通人。

 

  你反對的理由是什麼?宗教信仰、傳統價值、道德觀念?還是僅僅只是因為你不看不慣?你可以不喜歡他們,可以不支持他們,可是在他們沒有傷害到其他任何人權利及利益的情況下,你永遠無權限制、阻擋他們,永遠沒有!自由的前提,是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成立,雖然實際上我們很難達成所謂不侵害他人的自由,但實行上有困難不代表可以捨棄自由最根本的精神。當我們看見女權被壓迫的歷史,看見有色人種被歧視的過往,看見威權時代那沒有言論自由的迫害而感到憤怒的時候,是否想過相同的戲碼正在上演著,甚至自己也成了自己所討厭的壓迫者?

 

  確實,傳統跟自然是需要循序漸進來改變的,但不代表在我們有機會改變現況的時候就能夠以此為由來阻擋改變!如果人類只是依照自然法則而生存,那麼我們現在不會有所謂文明,不會有所謂社會組織,人類現在仍舊與其他動物一般茹毛飲血,原始而無智。更何況,同志並不是違反自然法則的產物,他們也是自然環境下的一份子。至於那些所謂傳統,更是荒謬可笑。當年女人是不能擁有參政權的,當年黑人是不被當人看的,千百年歷史中,有多少傳統被打破,有多少價值觀被改變,當時那些被信仰的價值有多少在今天看起來是無比可笑,如果你認為傳統不該被打破,那麼是否也應該回頭擁抱帝制、皇權,甚至力量主義至上的年代?

 

  我知道這樣說也許會讓我失去很多朋友,但我仍然要說,侵害他人自由的行為不配叫自由。請那些反同者,包含我的家人,醒醒吧,搞清楚自由意志的分際,不要再濫用意見自由的精神!我討厭你所支持的政黨,我討厭你所擁抱的意識形態,但我不會要你閉上嘴,因為你的所支持的價值沒有侵害到別人的基本人權,沒有迫害到他人的自由(如果我曾經不小心做過違背上述這段話的事,那我誠心道歉)。而當一個人所主張的意見自由或價值觀是侵害他人的基本權利,那麼你們的反對就是在踐踏臺灣社會這麼多年來辛苦建立的人權價值,你們的反對就是用虛假正義包裝的歧視,你們的反對不配被當作自由意見來討論!

 

  從來沒有想過,這片我所熱愛的土地、社會、國家,可以讓人如此失望。一方面感到悲哀,因為臺灣人的尊重與包容竟然如此虛偽;一方面也感到慚愧,因為我參與的不夠,沒有付出更多行動。我是異性戀,現在是,以後也不會改變,就像同志是天生,不能被強迫變成異性戀,也不會把別的異性戀變成同性戀一樣,沒有人能因為自己的不同和價值觀去侵害他人的基本人權。我期望,在有生之年,尊重與包容能不只是存在於我自己的同溫層,而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能學會什麼是真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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